
为巩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推进辉县市司法局、新乡市律师协会《涉企案件代理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贯彻实施,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2月18日上午组织全体律师在律所会议室对《涉企案件代理一次性告知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

郭呈广律师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涉企案件代理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出要切实推进涉企案件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普及,推进一次性告知工作的稳定化、常态化。全力巩固好辉县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果,全方位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共建美丽蓝图。
企业诉讼准备“六件套”
1
民事起诉状
要求:加盖公章(注:两页及以上加盖骑缝章),民事起诉状份数=被告人数+2。

2
营业执照
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银行需提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正反面A4纸居中复印,请务必核对身份证处于有效期间内。

5
公司开户行证明一份
要求:加盖公章(注:必须是以公司名义办理的账户)。

6
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
要求:涉及票据等小于A4纸大小的,需直接以A4纸复印或粘贴至A4纸上,左侧需预留装订线,方便移交、装订卷宗材料

另
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到法院立案、应诉的,需额外准备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2.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工作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需足以证明该工作人员确系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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